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材料,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组织筹备活动的;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查询方式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将举报信息发送至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跨区活动的非法组织举报信息请发送至市民政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1.十堰市民政局:0719-8117122;761438731@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编:442000
2.茅箭区民政局:0719-8787791;262481251@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邮编:442000
3.张湾区民政局:0719-8693162;164357552@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1号;邮编:442000
4.郧阳区民政局:0719-7206826;362063236@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27号;邮编:442500
5.丹江口市民政局:0719-5209698;djkmzj@163.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丹江口市水都大道201号;邮编:442700
6.郧西县民政局:0719-6242897;549435283@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7号;邮编:442600
7.房县民政局:0719-3251187;282870053@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9号;邮编:442100
8.竹山县民政局:0719-4230660;774628001@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9号;邮编:442200
9.竹溪县民政局:0719-2725902;171515773@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竹溪县鄂陕大道1607号;邮编:442300
10.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民政局0719-5652448;2287501642@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丹江口市太极湖东路99号;邮编:442700
1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0719-8319373;1870147891@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中路83号 ;邮编:442000
十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