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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5-20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十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慈善公益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促进共同富裕,市民政局起草了《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做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慈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加快推进新时代十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慈善公益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促进共同富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慈善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起草过程

十堰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分别向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征求了意见建议,吸纳了相关合理化建议,对《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工作目标

推动全市慈善款物募集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2030年基本实现慈善组织常态化实体工作机构和党的建设全覆盖,慈善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大众慈善、网络慈善蓬勃发展,慈善项目更加便捷、透明、惠民,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体系覆盖率100%,努力构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十堰慈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有力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局。

、主要任务

(一)规范慈善组织发展。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严格依法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

(二)夯实基层慈善平台。推动慈善工作向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鼓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设立慈善工作点或慈善展位。

(三)构建多渠道捐赠机制。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随手捐”等活动,鼓励企业、商行业协会等设立慈善冠名基金,积极稳妥发展网络慈善。

(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慈善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慈善项目实施。

(五)加强慈善合作交流。支持我市慈善组织加强与外地慈善组织合作,创新“慈善+商协会”合作模式,设立十堰驻外地商会慈善工作联系点。

(六)大力发展慈善信托。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

(七)推进慈善信息化建设。搭建“十堰慈善数字化管理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引导、组织培育、项目推介、信息公开、需求指引等服务。

(八)推进慈善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助力共同缔造。

(九)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支持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等服务。

(十)创新慈善应急机制。建立完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慈善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慈善组织应急资源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慈善组织应急救助能力和专业水平。

(十一)弘扬新时代慈善文化。深入开展慈善文化“六进”和“中华慈善日”“湖北慈善周”宣传活动,将每年9月确定为“十堰慈善月”,常态化开展慈善文化主题宣传。

(十二)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活动的引导与规范,鼓励开展行业评估,推动行业自律。

(十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慈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县级慈善会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十四)健全激励制度。做好“中华慈善奖”“湖北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分层级开展慈善表彰。重视推荐社会责任感强、对慈善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企业代表和个人代表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受到慈善表彰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加分因素。

十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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