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十政办函〔2024〕28 号)和十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十堰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提供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七)其他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相关监督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十堰市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电话:0719-8117128
举报受理邮箱:82053054@qq.com
举报受理投诉信件地址:十堰市民政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邮政编码:442000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受理信件、电话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包括涉嫌违规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发生时间、事实概况及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合法权益。
感谢社会公众对十堰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十堰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