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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出炉

来源: Administrator    发布日期: 2015-06-30

刘春华等90人上榜

  

近日,我市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落下帷幕,刘春华、罗旭红等90人脱颖而出。

本次入选对象在全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城乡社区、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疾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工作,且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贡献较大,对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的专门人员中,遴选产生我市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

此次遴选,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堰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十人才〔20135号)文件出台后,我市举行的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遴选,遴选活动自201410月正式启动,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共有930人申报参评。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遴选程序,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标准从高、要求从严、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分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谐使者)、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三个层次,共遴选出了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90名。

实施十堰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是贯彻省委人才工作重心下移指示精神、推进落实市委“3331人才工程战略的重大举措,为推动我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打造“人才强市”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对入选的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对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十堰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进行培养和扶持,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优秀人才评选。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也必将助推我市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民政局陈天华、付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