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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事宜

来源: 市民政局_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19

18日,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获悉,520日,我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正常上班,办理婚姻登记事宜。

12日,该局下发了《关于做好“5.20”等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近年来,随着婚姻文化内涵的扩展,在“5.20”等具有纪念意义的特殊日期,各地普遍出现群众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为有效应对特殊日期婚姻登记“扎堆”现象,优质高效办理好婚姻登记事务,市民政局就做好“5.20”等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单位,受到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普遍关注。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婚姻登记服务,特别是做好特殊日期婚姻登记服务,严格做到履职尽责,按照有关服务标准和要求,依法、优质、高效、便民、规范、有序做好婚姻登记服务。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特殊日期的婚姻登记服务工作。一是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工作力量,及时调配工作人员,确保登记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准确预判特殊日期、登记高峰期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认真做好政策咨询、事务办理、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要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有效应对处置,确保不出差错。二是要充分利用预约登记系统。我省已于201758日正式开通了“结婚登记预约”服务,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强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预约业务,安排专人管理,严格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登记,确保特殊日期婚姻登记规范有序开展。

《通知》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纪问责。各县市区民政局是本地婚姻登记机关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凡因婚姻登记工作失职、服务不到位引起的问题及纠纷,各县市区民政局及婚姻登记机关要承担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民政局  张世良 任杨 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