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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召开“三院(园)同创”行动座谈会

来源: 市民政局_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06

95日,十堰市“三院(园)同创”行动座谈会在丹江口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市开展“三院(园)同创”行动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了工作目标,为更好落实全省优抚事业单位“三院(园)同创”行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促进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十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昝琨主持会议并讲话。十堰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优抚科(股)长及部分县(市、区)优抚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丹江口市光荣院、丹江口市优抚医院和丹江口市烈士陵园,对三家单位标准化建设给予了一致肯定。会议上,丹江口市民政局、郧阳区烈士陵园分别就开展“三院(园)同创”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

昝琨对全市“三院(园)同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三院(园)同创”行动是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实施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形势下践行为军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全市优抚事业单位要再加认识,再添措施,切实把加强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二是要扎实开展好标准化建设,要按照树立一批先进示范单位、培育一批积极创建单位、督促一批落后无为单位的方法梯次推进,形成争先创优、竞相创建、全面提高的良性机制,真正把工作标准立起来,示范典型树起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民政局作为“三院(园)同创”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级“三院(园)同创”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办力度,若创建工作敷衍塞责、屡推不动、贯彻不力,市民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追责问责。(市民政局优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