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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因灾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推进会

来源: 市民政局_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25

 

1124,十堰市召开全市因灾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推进会,十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卢熹昌出席并讲话,有恢复重建任务的县市区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倒房重建进度,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强督办督导,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加快推动重建工作,明确全市所有受灾群众要在明年春节前全部搬进新房,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今年十堰遭受重大灾情,特别是9月—10月汉江秋汛期间,受“华西秋雨”异常天气影响,全市四次大范围遭受持续强降雨洪涝灾害,降雨持续51天,10个县市区115个乡镇(街办、林场)68.2万人均有不同程度受灾,竹山、房县、竹溪等部分县及全市部分乡镇灾情严重,受灾之重、损失之重、影响之大,在我市历史上罕见。灾害发生后,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迅速行动、高效应对,全力以赴地开展抗灾救灾。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调拨救灾物资、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加强灾害救助工作,有力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1027日,省委书记蒋超良莅临十堰检查工作时,对十堰抗灾救灾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

据统计,2017年全市因灾需重建农村住房17675749间,需修缮883923215间。11月份灾情基本稳定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倒房重建工作要求,迅速把主要精力由应急救助转入灾后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上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资金、强化督办,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122日,全市倒房重建已开工12934321间,已竣工3961181间,分别占重建总任务的73%22.4%;损房修缮已开工882223157间,已竣工777620064间,分别占修缮总任务的99%88%

在此次全市全市因灾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推进会上,卢熹昌肯定了全市重建工作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027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十堰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及市委书记张维国安排部署灾后重建工作时均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所坚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迅速组织开展灾后重建,重点抓基础设施抢修、倒损房屋修复重建等工作,确保倒损房屋群众春节前搬入新房。全市各地要坚决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明纪律、排除万难、全力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倒房重建任务。二是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乡镇(街道)包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村干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会商,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落实应急机制,实行“销号式”管理,倒排工期,按责任点包干到户,全力推进倒房重建工作。三是明确时限,加快进度。各地要将倒房重建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加快重建进度。要准确把握三个时间节点:11月底前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要全部开工,12月底前恢复重建竣工率要达到90%以上,春节前所有倒损房恢复重建工程要全部完工。全力确保倒损房受灾群众春节前搬入新居,坚决杜绝受灾群众在帐篷或临时住所中过冬情况发生,确保其温暖过冬、安全过节。四是强化督办,严明纪律。各地要加大恢复重建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对恢复重建对象较多和开工率较低的重点乡镇(街办)要派驻专班督查进度。对重点贫困受灾群众要落实干部包联责任,重点帮扶,想方设法帮助其开工建设。同时要帮助重建户解决好重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务。要组织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五是切实做好灾民冬春生活救助。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灾民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并公开公示,逐一建立台账,科学规范规范地管理使用救助资金。严寒天气到来前,要及时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户到人,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温暖过冬。

会后,卢熹昌又赶赴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现场指导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在看到该处倒房重建工程已开工,并基本完成场平施工后,卢熹昌指出,要在当前气候条件较好时抢抓工期、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工程建设;县乡村要加强指导协调,为各项手续办理提供便利,帮助群众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受灾群众在春节前搬进新居,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力争将此处建成倒房重建示范点,示范带动全市倒房重建工作加快推进。

(市民政局  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