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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务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

来源: 市民政局_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13

 

为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按照市扫黑办的安排部署,市民政局从政治的高度、人民的立场、时代的眼光,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以农村基层治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

3月以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卢熹昌带队先后赴竹山县、竹溪县等地民政工作一线对民政系统内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督导。96日、912日局分管领导许文山带队,分别对竹山县宝丰镇施洋路社区、龙井村、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唐家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督导组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及民政局相关要求,坚持全面排查、全面整顿、全面提升,依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增强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免疫力”,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际效果。一要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部署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利用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主动出击,深入村组,积极发动群众监督,畅通举报平台、主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建立问题台账,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通过扫黑除恶还群众“朗朗乾坤”。二要强化履职尽责。要紧扣民政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民政系统内各行业的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排查线索。对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办理农村低保等重点工作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三要加强整改力度。要借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做好资料台帐的收集管理、归类建档工作,努力提升村级治理水平,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四要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村(居)公开栏、街路牌、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城乡基层全覆盖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深挖彻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持续深化村民自治,指导村(居)委会依法依规换届选举,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优化社会环境,为十堰市奋力打造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民政部门坚强有力的保障。(市民政局  张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