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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开展城区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市民政局_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最大限度集约资源、保护生态、移风易俗,1227日,市民政局联合工商部门对城区1113处墓碑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了执法检查,清查超规格生产的墓碑,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将超规格生产的墓碑进行拆解、封存和改装成符合规格的墓碑。

近期,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推进殡葬改革的总体目标:202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众依法治葬办丧意识显著增强。火葬区建有县级以上殡葬服务设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火化率达到90%以上土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100%覆盖行政村。倡导节地生态、文明节俭安葬,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草坪葬、撒散、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安葬率达到50%。道路沿线、景区、水源区等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治理率达到100%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工商部门对十堰城区依法进行了工商登记的11家墓碑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逐一进行了执法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规定,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墓碑高度含基座不得超过地面80㎝,宽度不得超过60㎝。执法工作专班对茅箭区6处、张湾区7处墓碑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超规格生产经营的墓碑逐一进行检查清点,共发现生产销售超规格的墓碑184套,登记造册并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同时,明确要求:

一是对超规格墓碑进行现场封存;二是对大碑进行拆解或改装;三是墓碑的规格和颜色严格执行《实施意见》要求;四是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处各经营企业(个体户)均表态拥护殡葬改革,积极落实整改,从源头杜绝高碑大墓,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下一阶段,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继续对城区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回头看”,坚决督办整改到位,严防问题反弹、变异、“死灰复燃”。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要求,对限期整治不到位的,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我市殡葬市场管理规范,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  肖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