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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六项举措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6-10

 

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通过采取六项举措,精心组织落实,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稳定,事业健康、优质、高效发展

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始终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到行动中,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压实责任,层层传达压力,确保安全工作责任实现“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

健全安全组织网络。全系统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相应强化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人员、机构、装备、经费四到位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按照构建更加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预案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强化民政系统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处置安全事故,最大程度消除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全系统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等活动,做到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营造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定期组织安全排查。市民政局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各单位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整改到位,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要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市民政局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20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市民政局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