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委两新工委第六期简报:近年来,十堰市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持续提升“两个覆盖”,强化“三个同步”,探索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理念、新方法、新路径”,激活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建立健全机制,培育行业品牌。牢固树立“抓业务必抓党建、管行业必管党建”理念,率先在全省民政系统建立“两新工委指导、民政部门主管、行业党委主抓”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单独组建、联合组建145个党组织,有效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积极构建社会组织“开放式”党建格局,采取“行业牵引+社区托底”方式,充分整合行业、社区资源,推动社会组织、社区党建工作融合发展,培育28个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涌现了市机动车检测协会“检测一线党旗红”、市觉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红色营盘”、市寿松苑老年公寓“不忘初心跟党走、党建引领夕阳红”等一批品牌。我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提能增效做法”被评为“湖北省民政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创新“三个同步”,推动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目标,创新“三个同步”工作法,助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长效联动。党建工作与登记审查工作同步。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工作流程,在核准社会组织章程、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入章程要求,同步摸清社会组织党员底数,为建立党组织夯实基础。党建工作与年度检查工作同步。在社会组织年检时,除对其遵纪守法、履行登记手续、活动开展和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常规年检外,同步检查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未建的,年检不定为“合格”等次,对党建工作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一律不能通过本年度年检。党建工作与等级评估工作同步。在制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时,突出党建工作评估内容,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先表优、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促进社会组织争先进位。
注重规范引导,加强管理服务。把“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我为会员解难题”活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程序,减免收费532.32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会员负担。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关停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网站6个,取缔、劝散、曝光36家社会组织,撤销12家“三不”社会组织。把“双报到、双报告”与创文工作结合起来,全市100余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00余次、累计3000人次。(十堰市民政局 曹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