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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召开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会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0-29

10月26日,十堰召开全市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会。会议传达全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通报各县(市、区)农村福利院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龚举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聚焦失能老人照护,完善兜底保障服务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举,要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供养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构建供需平衡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强化服务设施建设,以经济适用为原则,在全面掌握县域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情况的基础上,实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布局调整,形成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2+N”的供养模式;要提升供养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服务对象入院评估机制,科学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公办民营的特困供养设施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设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养老服务职能,对辖区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全面统一管理,选优配强农村福利院管理服务人员;要深化运营机制改革,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稳妥有序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机制改革,探索成立县级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统一运营县域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在满足区域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机构托养照护服务;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院长,试点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按照岗位、业绩、职业技能等级分配薪酬的激励机制;要强化机构综合监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督促农村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动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业务科室同志参加会议。(养老服务科 陈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