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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站多举措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来源: Administrator    发布日期: 2016-05-12

为认真落实《省民政厅 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5]4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十民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积极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能,严格明确责任,十堰市救助管理站多措并举,切实推进了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保障了受助区受助人员的安全舒适,大大提升了救助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近期,救助站组织开展了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暨消防安全培训会,由市消防支队进行专业授课,具体对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预防措施、火灾的防范及逃生方法、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及火灾时如何自救等进行了培训。同时,对如何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消防隐患整改、取得消防许可、从思想认识到消防的重要性以及火灾带来的危害性等进行了培训。

二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救助站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第一时间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每幢办公楼、每间受助人员宿舍和受助区食堂、配电房、仓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成立了消防安全志愿服务队,确定了消防安全专员,完善了消防安全日志记录,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相关工作,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夏家店受助区和天津路未保中心共悬挂有20多条安全横幅、制作十多张安全知识标牌,采取干部职工集中宣讲、个别谈心教育、消防安全整改奖惩并举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形成了人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个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时时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实施消防安全督查。每逢重大节日前后,救助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分别对夏家店受助区和天津路未保中心的安全管理、饮食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等进行排查。并结合救助站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检查方案,多次对站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运作。(十堰市救助管理站 徐侠、李军燕、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