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老龄人口的日益增多,农村老年化问题日渐突出,为协助乡镇、村委会做好老龄工作,郧西县积极探索在全县村(社区)普遍成立老年协会。
村级老年协会是各村(社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日常活动由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监督管理。村级老年协会的具体备案办法依照《十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村级老年协会的组成人员以“五老”(老干部、老教师、老乡贤、老前辈、老战士)为基础,会员数量不少于10人。村老年协会的业务范围是: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老年人,依法代表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上级老龄机构和村“两委”开展老龄工作;组织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互助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受有关机构委托,承担为老服务项目。
在村(社区)成立老年协会能够代表老年人的利益,反映老年人的需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和互助志愿活动,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服务。截至9月底,全县286个村全部成立了老年协会,乡镇人民政府为老年协会统一制发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郧西县民政局 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