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十堰市民政局拟对十堰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等16家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名单附后)。相关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通告。
(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17122)
十堰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一、社会团体
1.十堰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2.十堰市汉水文化研究会
3.十堰市驾校行业协会
4.十堰市粮油商会
5.十堰市美发美妆商会
6.十堰市供应商商会
7.十堰市法官协会
8.十堰市女法官协会
9.十堰市珠算心算协会
10.十堰市会计学会
11.十堰市电子商务协会
12.十堰市商标协会
13.十堰市工艺美术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十堰市太和慈善书画院
2.十堰海瑞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十堰市合润职业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