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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11080819/2020-0050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10:00:39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十财预发[2020]6号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市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12、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民政局由机关及下属9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家即十堰市民政局;事业单位9家分别是市低保管理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慈善办公室、市殡葬执法稽查队、市优抚医院、市老年公寓。全系统编制人数191人,实有在职人数154人,遗属人数1人,退休人数12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99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545.4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452.92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1088.32万元,减少17.88%,其中财政拨款减少1541.24万元,减少25.32%,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隶属关系转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98.41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36万元。较上年总支出数减少1088.32万元,减少17.88%,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隶属关系转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545.4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1541.24万元,减少25.32%,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隶属关系转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5.49万元,较去年相比,减少1541.24万元,减少25.32%。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隶属关系转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

1、基本支出2235.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5.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99.43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2、项目支出2309.67万元。其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309.67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83.6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0万元。主要用于:志愿者服务工作及社会组织评估综合经费等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39万元。主要用于:界桩维护管理、地名数据库维护更新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36.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民政系统社会事务、养老、社会救助等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社会福利(款)1625.72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项)21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保障等支出;老年福利(项)115.72万元,主要用于“三无”对象生活、医疗、康复和管理支出,设施设备购置维护运行等支出;殡葬(项)1300万元,主要用于新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支出。

临时救助(款)600.3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支出600.35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康复和管理支出,主动救助工作及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4.03万元,较上年减少18.16万元,下降43.0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较上年预算15万元减少5.50万元,下降36.67%。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部、省民政厅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民政工作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4.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53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比去年减少46.56%,减少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隶属关系转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车辆相应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度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9.43万元,其中办公费24.77万元,福利费8.15万元,工会经费16.36万元,水费2.18万元,差旅费19.83万元,公务接待费9.50万元,邮电费6.66万元,培训费5.21万元,电费19.93万元,印刷费2.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37万元,公车租赁费2.59万元,劳务费1.74万元,维修费10万元,退休公用4.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3万元,物业管理费15.09万元,取暖费0.29万元,会议费6.1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3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951.72万元,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325.70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家具、办公耗材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626.02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房屋修缮和电信服务等。

八、资产占用情况

全系统房屋建筑面积14242.08万平方米,公务用车7辆,其他车辆7辆,电梯4部,中央空调29套。

第四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民间组织管理:指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政策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行政运行:指民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十堰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