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127万元,其中:中央、省拨付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31万元,市本级筹集并经审查批准,纳入财政预算的福彩公益金1596万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和《湖北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现对2022年度十堰市城区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省级补助项目531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8万元
用于养老服务护理师资队伍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年度金牌养老机构评选、《十堰市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修订工作共32万元;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9万元,其中:市社会福利院5万元,市老年公寓4万元;开展市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4万元;开展特殊群体适老化改造工作3万元。
2、社会事务专项补助资金430万元
用于市救助站项目建设200万元;市殡葬管理所智慧殡葬系统建设及殡仪馆服务能力建设230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27万元
用于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25万元;市儿童福利院“助学工程”项目2万元。
4、社会公益类项目26万元。用于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共同缔造项目14万元,支持“耆乐融融”关爱长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2万元。
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1596万元
2022年,市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1596万元,实际执行1596万元。
1、春节慰问金30万元,用于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和农村福利院等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2、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纾困资金70万元,其中:张湾区39万元,茅箭区29万元,经济开发区2万元。
3、社区居家养老以奖代补、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及床位补贴116万元,其中:张湾区54万元,茅箭区51万元,经济开发区11万元。
4、市城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项目50万元。
5、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项目175万元,用于大力扶持和培育本土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实现 “五社联动”工作机制的深化落实。
6、“五社联动.幸福十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万元,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推进我市社工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7、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设施改造项目10万元。
8、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项目235万元。
9、市殡葬改革经费112万元。
10、市婚姻登记示范点建设40万元,其中:张湾区20万元,茅箭区20万元。
11、市失能失智养护中心项目218万元。
12、老年周刊20万元。
13、老年人乘车补助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