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狠抓民政服务机构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实现了全市民政领域安全“零事故”。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责任压实有力。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及时研究部署辖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春季攻势、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及时修订完善《十堰市民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关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链条。
(二)狠抓落实,排查整治有序。市、县民政部门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摆在首要位置,组织落实“七个一”行动,即:开展一次安全培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轮专项督导、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完善一套工作档案、健全一套管理机制。上半年,市、县民政部门共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题部署30余次,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20余次,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覆盖,及时消除了一批突出隐患问题。
(三)持续督导,问题整改有效。市民政局组建5个安全生产专项调研督导组,对10个县市区21个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78个,均落实现场交办和跟踪督办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分别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巡回督导工作机制,健全主要领导定期研究、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工作机制。
(四)教育引导,能力提升有质。严格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要求,在深入各类福利机构开展安全排查的同时,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延伸到服务对象,引导1.2万余名服务对象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提升逃生自救能力。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辖区福利院、养老院负责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应急实操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各民政服务机构主动邀请消防、应急等专业部门和机构,指导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突能力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落实方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民政服务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未及时传达贯彻北京长峰“4·18”火灾事故教训及相关工作要求;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及教育警示、宣传培训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二)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管理过程不规范,存在明显风险隐患。部分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宿舍违规使用蚊香和取暖器、吹风机等设备。部分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厨房等重点部位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电器产品线路未定期检测,违规使用移动式自制插线板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未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预警作用难以发挥。安全培训不到位,一些民政服务机构具体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安全常识欠缺,应急、实操能力不够。
(三)设施设备方面。部分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不符合建设规定,影响功能发挥。部分固定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未进行年度检测,部分场所安全管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疏散内走廊超过规定长度,未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存在排烟通风不畅风险;室内消防栓栓口方向错误,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扳手、水带、水枪等被挪用。
(四)应急预案方面。应急预案不完善,操作性不强。部分医养结合机构老人康养区未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疏散预案。一些农村福利机构未按要求配齐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全、值班人员不熟悉值班应急处置流程;部分养老机构未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不符合应急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安全责任。深刻汲取近期相关地方安全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举一反三,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苗头,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二)强化认识,守住安全底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加快完成“五个一”规定动作,即:开展一次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整理一份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图谱,并对从事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召开一次“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一次灭火救援与应急疏散演练。
(三)常抓不懈,落实安全措施。坚持从日常消防、食品卫生、基础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持续加强福利院、养老院、救助站及殡仪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各类安全管理设施实操培训、安全常识专题培训、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指导、督促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细化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民政机构人员会逃生、能逃生。
(四)狠抓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针对通报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健全机制,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时限清单,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直至所有问题销号清零。
(五)持续督办,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长期存在隐患问题或发生事故的严格考核兑现。
十堰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