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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19/2021-1569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17:51:07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定于2021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顿重点

(一)是否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二)是否存在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现象。

(三)是否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从事垄断行为,排斥、限制市场竞争。

(四)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的费用,是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五)是否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等。

二、工作部署

(一)动员部署(530日前)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政策宣传,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

(二)自查自纠(530-610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排查整治效果。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延伸,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整改落实(613日前)

市民政局针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抓好落实,根据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整体情况,必要时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或专项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尤其是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指定熟悉本会情况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协会商会会长、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求真务实,务求工作实效。要深入实际,出实招,摸实情,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不如实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或专项排查整治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积极落实,及时总结反馈。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等)统一汇总,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1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请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填报《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自查自纠表》(附件1)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于614日前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至市民政局(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

四、监督举报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局依法受理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如发现我市行业协会存在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相关线索或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9-8117122

举报邮箱:charleskunvip.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编442000

附件:

1、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自查自纠表

2、材料清单

3、承诺书

4、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

5、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


十堰市民政局

2021526


附件: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