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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索引号
011080819/2021-22871
主题分类
其他;社团管理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4日 11:50:13
发布机构
十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文号

 


全市各社会组织:

接种新冠疫苗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新冠肺炎传染、保障全民健康最方便最有效的手段,对于建立免疫屏障、降低感染风险、控制新冠疫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特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接种做好表率。接种新冠疫苗是党和国家结合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做出的总体安排。各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大力发扬“主人翁”精神,动员所属会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主动登记接种,全面打赢我市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正确认识广泛宣传。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动员,开展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及时释疑解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意愿和信心。各社会组织要正确认识疫苗安全性,不断扩大免疫屏障保护圈。

三、做好科普不信谣言。各社会组织所属会员应本着对自身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疫情面前不做旁观者,积极参与新冠疫苗接种,用最有效的方式科学应对疫情,共筑防疫安全屏障。要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做好疫苗接种。

四、落实规定持续防护。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仍是防控疫情、防止个人感染最简单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后,要继续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风险地区返堰第一时间报备,主动配合防控,保持1米距离,减少聚集活动,暂缓出市旅游,做到安全洗手,保护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健康。

五、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各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头号任务来抓,有序组织接种疫苗,要带头做示范,主动申请接种疫苗。

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交织的态势,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市各社会组织,让我们快速行动起来,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事项要求,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提高对接种新冠疫苗的必要性、安全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用实际行动构建起全社会健康保障的防线,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您的一份力量。



十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