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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两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 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

索引号
011080819/2022-503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11:24:22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近日,十堰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十堰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各自领域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培育乡村振兴人才、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农产品和旅游消费、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实施方案》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完善帮扶合作机制,会同党建工作机构、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加强业务指导,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主动联系当地对口部门、乡镇、村,协调与第一书记等驻村帮扶力量对接,精心组织制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共同研究制定帮扶方案,做到项目明确具体、资金投入精准、进度随时掌握、效果实实在在。通过宣传发动、规范引导、政策扶持、依法推进,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十堰样板,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先进典型。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推动“五社联动”,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要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和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更多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优化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支持体系,建成便于社会组织参与、聚焦困难群众关切、“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需求项目库。

据了解,我市将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年度检查内容,在社会组织评估、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十堰市民政局 曹坤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