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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从实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11080819/2022-498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2日 16:1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十堰福彩管理站:

当前,我市出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从严从实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坚持“以快制快”,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全面指挥部署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统筹调度和督导检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切实提升防控实效。全市民政系统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村社区,严格落实包联下沉职责,协助做好核酸检测和社会面防控等重点工作。

二、强化机构安全管理。从即日起,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收住新入住人员,暂停接受新上岗员工,工作人员坚持“一班到底”原则,减少工作轮换;服务对象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对确因有事外出或需因病外出就医(含急诊、透析、化疗等)的,须经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时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严格履行承诺、消毒、登记等手续,并在隔离区隔离居住7天无异常后返回生活区。走访慰问、考察咨询、志愿服务、捐赠等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民政服务机构。各级检查督导、检查维修施工、评估调查、医护人员入院,须进行身份核实,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原则上不得进入生活区,确需进入生活区的经县市区民政局同意后方可进入。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婚姻登记预约制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按相关规定,视情暂停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各级殡仪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人员限流措施,进入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加强日常监测,避免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风险。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一律停止探视,加强门卫值守,门岗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确需进入的人员严格落实“五必”(必问身份、必录信息、必测体温、必戴口罩、必查健康码行程码),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单位—住所”两点一线通勤方式,非工作需要不得离开本县市区范围,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三、迅速修订完善工作预案。各级民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养老、福利、救助、殡葬、婚姻登记及福彩销售机构等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防控工作指南,做到操作流程清楚、各环节责任明确到人,实现有效管用、杜绝千篇一律。要及时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查缺补漏,确保将各类疫情风险消灭在萌芽。要持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域消毒消杀、人员隔离送治等方面的实战演练,提升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风险,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科学、规范、有效进行处置。健全核酸检测、体温检测、健康监测等常态化医疗检测和日常监测机制,把“哨点”建立在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内人员出现可疑症状,能够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

四、加强物资储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不少于2个月储备量要求,全面梳理并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及时采购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仪、防护服等必要防疫物资,确保防护用品、药品等备足备齐。强化防疫物资安全管理、使用,做好合理分配,切实发挥防疫实效。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局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控措施,切实做好日常消毒消杀、环境清洁卫生、人员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采购、储备适量生活物资,确保物资充足、运转有序。

五、强化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切实做好独居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因疫滞留人员和因疫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的帮扶、救助、关爱工作,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下沉党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区干部、社区党员、小区物业等人员力量,深入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特殊困难人员基础台账,定期电话联系,组织“敲门行动”,及时掌握其生活、心理、防暑等方面困难问题。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对象及因疫导致生活困难问题的家庭,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迅速介入,第一时间启动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配合,加密街面巡逻频次,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好救助措施,确保社会面持续稳定。

六、严格信息报送。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每日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收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要情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突发事故(事件)事发后第一时间同稿同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及市民政局,首报重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 1 小时内报送,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发生。要通过QQ群、微信群、公众号、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积极引导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堰返堰人员主动报备有关情况,第一时间梳理掌握民政系统中、高风险地区来堰返堰人员信息,督促有关人员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医学观察等措施。

七、严明工作纪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扬持续作战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疲劳厌战情绪、松懈侥幸心理,始终绷紧思想之弦,随时做好抗大疫、打大仗的准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纪委已成立督导专班,对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因工作不重视、工作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造成疫情防控工作滞后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纪依规、从严从快从速追责问责。

十堰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