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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0819/2023-416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14:27:35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尊敬的杜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稳步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根据工作要求,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

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工作,目前已经创办了多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全市范围内示范引领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堰街道六堰山社区长者服务中心、车城街道蓝山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艳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艳湖社区医养中心、张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20余家居家服务养老中心已经在全市各地区建设发展,投入到服务社区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按照“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的要求,所建设的示范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基本功能。独立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站内设的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床位或躺椅不少于5张。社区居家服务养老中心设置休息室、训练室、厨房,具有与功能相配套的实施、设备,通风、采光条件良好,符合消防安全,无障碍建设等相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老年居家服务服务体系,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在我省社区和农村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整合社会资源服务社区居家养老。市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出台了《十堰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由市政府能牵头督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四同步”工作落地落实,逐步补齐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短板。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聚焦辖区内老年人服务需求,进一步统筹社区“党建+邻里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资源,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就近精准养老服务的区域养老模式。

二、关于加快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完善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保障体系。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十堰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堰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支持城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税费减免及投融资、运营方式、人才培训、组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推动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由同级民政部门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利用、整合闲置资源,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服务阵地供给。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新建和在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情况清查,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不执行“四个同步”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由同级民政部门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组织、家政物业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和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引进一批有规模、有实力、有品牌的居家养老服务连锁企业,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培养地方养老服务品牌企业,推动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格局。

三、关于在适度发展公共养老的福利设施的建议

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已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十堰市财政预算,2022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达到60%以上。市政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将发展养老服务的经费列入专项财政预算。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调整农村福利院建设布局,各县市区均至少有一所满足县域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专业化护理服务机构,合理布局若干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创新社会化运营机制,培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政府引导,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综合考虑老年人服务需求,持续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基础和建设条件。二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科学布局老年人幸福食堂和助餐点,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扎实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融合、“互联网+养老”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复函。

十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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