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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0819/2023-416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14:31:58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尊敬的许彩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经费保障投入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社区社会组织有了较快的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参与社区治理不可或缺的主体,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是推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是党和政府连接民意、服务民生和解决社会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帮手,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科学谋划布局。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安排,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争取成立了十堰市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制定完善“入壳、培育、出壳、后扶”等孵化培育“闭环管理”流程,通过提供场地、孵化培训、专业指导、示范引领、人才培育、政策支持等方式,搭建社区社会组织信息沟通和交流展示平台,推动资源链接共享,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法规、业务能力培训等服务,指导和支持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探索规范管理。探索制定《十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指导,对于大部分规模较大却达不到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按规定程序备案,加强对已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为基层规范发展、监管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了政策指引。规范监管对社区内的社会组织数量及服务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又实施必要的管理与引导,确保社区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11037个,超额完成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的任务。

强化资金扶持。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省、市两级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部署,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持续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工作近三年筹集资金309万元,用于支持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全市社会工作志愿者开展专业培训等工作。

二、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部门联动,统筹资源,着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更好地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社区社会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建起来”。社区社会组织基础在建,关键在用。市民政局将持续坚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量与质并重,紧盯数量、质量两个关口,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使社区社会组织不光能“建起来”,还拥有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活起来”。一是持续推进“五社联动”。整合、开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借助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社区志愿服务站、公益慈善设施建设等,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力量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赋能,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整合资源,协统推进。联合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统筹资源,加大在资金、人员、场地、设备、技术、政策等方面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流程,丰富社区社会组织承接项目内容,拓宽社区社会组织经费来源,让社区社会组织能够“活起来”。

“强起来”。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政策理论素养高、法律意识强、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的社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科学化、专业化能力素质。二是注重示范带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老带新”传帮带,“以新促老”共成长。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投入的资金真正用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十堰市民政局

20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