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建立养老护理员激励保障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2022年我市出台《十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支持各类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鼓励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对养老护理员的入职补贴、岗位津贴和职业培训制度和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薪酬待遇和社会认同度。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采取以赛代训、以训促能、专科培育等多种方式全面培育养老护理人才,逐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加大培育专业化人才力度,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联合市内高校探索“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实习实训”三位一体人才培育模式,1216名护理员持证上岗,占总数的73%,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我市组织人员参加“湖北省工匠杯”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并取得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成功举办十堰市金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技能水平,打造养老服务行业的“车城工匠”。
三是落实技能补贴。市财政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开展各类养老护理培训。筹集资金15万元,用于组织参加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养老服务护理师资队伍培训等。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培训,筹集就业培训补助资金175万元,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在内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500元~1000元的培训补贴。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的资金补贴。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根据民政部、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等12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引、育、评、用、留”等关键环节,加强与财政、人社等各方协作、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机制,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出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老年人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提供助力。
十堰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