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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0819/2024-3849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15:4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民政局
文号

韩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统筹推动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于落实服务用房的建议

当前,十堰市正在编制《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将围绕“方便可及、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科学布局设点,分类梯次推进,实施老年助餐的“幸福食堂”建设项目,更好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为确保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可持续,十堰市当前的幸福食堂建设主要依托城乡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

下一步,十堰市民政局将加强与市国资委、市重点企业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及市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协调,指导街道社区进一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重点任务,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对有条件的,通过租赁、改造等方式拓展老年幸福食堂服务阵地,加强用房保障。

二、关于加强资金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市财政局筹集幸福食堂补贴资金,建立老年人助餐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就餐补贴三项制度,明确所需资金从慈善捐赠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可持续的运行机制以幸福食堂办得起”“办得久”“办得远”“办得好为目标,促进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扩大老年助餐等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合力。继续加大投入,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及地方配套资金,通过政府直接提供、购买服务、委托服务、持续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三、关于强化工作措施的建议

市民政局加快老年助餐服务联合财政、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印发《十堰市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和《十堰市老年人助餐服务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服务标准、要素保障、运营管理、质量监测等方面具体措施,坚持市场原则,以微利可持续发展为引导。以《湖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依据,修订出台十堰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进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新模式,拓展群众老年人助餐服务。

下一步,十堰市民政局将持续依托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养老助餐服务的统筹指导,破解制约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障碍,定期调度、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将老年人助餐送餐配餐服务落实到位。

幸福食堂的建设是一项惠及老年人民生福利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坚持不懈推进和完善。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进一步丰富老年助餐的供给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要

十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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