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十办发〔2021〕15号)和市委人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父母养老补贴发放流程(试行)>的通知》(十民政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将启动“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父母在堰居住养老补贴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在堰居住的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二、办理期限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办理入口
①微信小程序入口: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武当人才卡”,点击进入后,点击“专项服务”,进入后点击“武当人才卡金卡服务事项”,进入后在第15项“老人养老服务”,点击“在线申领”进入。
②二维码:
四、辅助证明材料
首次办理需上传:
①在堰居住辅助证明材料(十堰市境内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含受理凭证),或其他能够辅助证明在堰居住的材料(含有关情况说明));
②持卡人父母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
③亲子关系辅助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历史户籍档案等材料之一,或其他能够辅助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含有关情况说明))。
五、补贴标准
根据“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父母在堰居住月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六、保障渠道。根据“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所在单位性质,按照统一在线申领入口,后台区分市本级和县(市、区),由对应民政部门进行受理、审核、发放,其中:市民政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招才大使、招商大使持卡人员在堰居住父母的养老补贴审核、发放;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属地其他类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卡人员在堰居住父母的养老补贴审核、发放。
七、咨询电话
十堰市民政局 0719-8117105
张湾区民政局 0719-8658002
茅箭区民政局 0719-8780891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0719-8319090
郧西县民政局 0719-6310665
郧阳区民政局 0719-7237993
武当山民政局 0719-5652428
丹江口市民政局 0719-5209897
竹溪县民政局 0719-2725991
竹山县民政局 0719-4231230
房县民政局 0719-3222322
八、其他事项
“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在金卡有效期内,随同在堰居住的父母,父亲或母亲均可最多累计享受36个月的养老补贴,享受补贴当年需申领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