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大力推进学法、普法、用法、执法、守法“五法结合”,着力构建民政系统良好法治环境,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进一步增强,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切实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建机制。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2020年初及时调整了由新任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全面抓、深入抓,研究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专班,实现办事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8个局属单位也健全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有力保证了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上有牌子、机构上有班子、工作上有位子”,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有序、高效落实。二是明确目标抓落实。市民政局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制定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措施、组织保障等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实施;同时,细化分解了法治工作任务,责任到岗、明确到人,统筹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每季度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有力增强了工作实效性。三是落实经费强保障。市民政局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普法、执法培训、“送法下乡”、购买法律书籍、聘请法律顾问等方面费用,有力支持和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四是建立制度促规范。制订完善了普法和法治建设五项制度,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实施了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规范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围绕依法决策,领导带头学法。2020年,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与学法用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常态化学习《宪法》及法律法规,已开展集体学法4次,提升依法决策能力;6月2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面向局系统干部职工,就新颁布的《民法典》开展了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精准脱贫兜底保障、殡葬改革、安幼养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工作,面向民政系统、村(居)干部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围绕依法办事,干部积极学法。2020年,局系统持续加大普法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已开展普法专题辅导2期,干部职工集中和自学平均学习时间不少于10小时;100余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法宣在线”学习考试,为全面加强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围绕严格执法,强化法律普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治理。我们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大普法力度,以普法促执法。自2018年全市殡葬改革启动以来,我们通过电视、报刊、宣传栏及QQ群、微信群、H5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亲自带队开展殡葬执法,推动完成散埋乱葬坟墓治理53641座,整治28处经营点超规格墓碑284套,用实际行动呵护好十堰绿水青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在村(社区)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婚姻、收养登记机构,开展《婚姻法》、《收养法》宣传;面向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推动了各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开展执法。一是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完善党组议事、党内通报、党务公开、党员评议等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征询法律顾问、专家意见,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事项依法合规。二是依规开展行政执法。2020年,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在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执法领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依规撤销42家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8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以上。三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我们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殡葬改革、量化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标准等决策事项,严格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形成基本共识后,再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减少了行政决策随意性,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2020 年,局办公室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3份,提出修改意见8处。
四、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中心大局。2020年,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大局。一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市民政部门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检查,将其作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一项必检内容,认真查验经营服务性收费审批文件、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于2020年7月—10月间,重点对社会团体会费,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评比达标表彰、发证收费等4个方面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扎实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并将市城区养老机构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区,有效激发了养老服务业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药东风失能失智医养中心等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依法保障老年人全周期、高质量、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把创建“平安村”工作与“民主法治示范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推进,深入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百村达标”示范创建活动和“难点村”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治保、调解、民兵和治安联防等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率达到100%。三是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脱贫攻坚法治宣传,全市民政部门组织工作组广泛深入乡镇(街道)和村(居)宣传《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民政救助政策,让群众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扶贫联系点——竹溪县县河镇明家湾村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宣传普及民政政策法规,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落实。2020年,围绕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兑现落实社会救助资金12.03亿元,坚决兜牢兜实了保障21.4万名特别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民生底线,有力服务了精准脱贫收官大局;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及时将1.02万名符合政策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市政府量化调整了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增长10-12%,强化了救助保障能力。
十堰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