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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学查比”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19/2021-30895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11:41:01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全市民政工作座谈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为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现将在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开展“学查比”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各县市区社会救助系统之间互相学习观摩,总结先进经验,学习好的做法;通过交互检查,梳理目标任务,进行查漏补缺;通过相互比较,相互评价,激发争先创优,推动提质增效。以学促优,以查促改,以比增效,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年目标任务有效完成。

二、活动内容

1、学习经验。学习总结各地今年以来社会救助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查漏补缺。依据《2021年民政部、财政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省民政厅《2021年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表》、《2021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和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点工作的通知》(十民政函【2021】16号)等文件,采取各县市区社会救助系统交互检查、互鉴互比的方式,紧盯考核指标,查看相关资料,逐项逐条梳理,开展查漏补缺,冲刺年度目标,提升工作成效。

3、入户走访。通过入户走访社会救助对象和一般社会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情况、执行情况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开公示情况等,充分了解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救助对象满意度。原则每地走访2-3个乡镇街办,每个乡镇街办走访1-2个社区(村)委会,走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等不少于10户,走访一般城乡居民不少于10户或15人。

4、争先创优。对2021年各地的社会救助工作成效进行比较和评价,提出总结评价报告,对后进的,强化指导,跟踪问效,对先进的,树立典型,予以激励。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全市社会救助系统“学查比”活动从2021年10月15日开始,至10月26日结束。活动后期适时集中,召开全市碰头总结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分组安排。在活动时间段内,由10个县市区社会救助机构,派员组成10个工作组,每组抽调2-3名业务骨干参与,深入对接地的县市区开展“学查比”活动。具体如下:丹江口市对接竹溪县;郧西县对接竹山县;郧阳区对接房县;竹山县对接丹江口市;竹溪县对接茅箭区;房县对接张湾区;茅箭区对接武当山特区;张湾区对接郧西县;十堰经济开发区对接郧阳区;武当山特区对接十堰经济开发区。具体活动时间由各工作组自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查比”活动,安排好,组织好,并派出精干力量和业务骨干积极参与,互相学习,互相借鉴,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从而推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2、务求实效。各派出工作组要实事求是,高效务实,不走过场,虚心学习对接地的先进经验,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并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绩效评价指标,帮助对接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认真开展评价,收集相关印证资料,并写出对接地2021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总体评价报告。

3、严肃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规定精神等工作纪律,同时,要按照对接地的党委政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十堰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