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五年,是我市民政事业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五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民生关注度越来越高,民生方面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为持续发挥民政工作“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全力推动新时代十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规划》共5章20节,分为3个板块。
《规划》第一板块为“基本思路”,分为5节。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取得的成就和不足,深刻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民政工作稳居全省地市(州)前列位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效能明显增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有效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划》第二板块包括“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三章。“基本民生保障”分为2节,主要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等2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基层社会治理”分为4节,主要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基本社会服务”分为4节,主要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规范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完善殡葬管理与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
《规划》第三板块为“规划实施保障”,分为5节,主要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法制化建设、评估监督等方面强化保障,全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三、重点任务
《规划》坚持以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为支撑,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市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四全四新”。一是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二是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三是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四是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
《规划》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职责,重点规划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区划管理、养老服务、关爱服务、婚姻收养、殡葬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严格落实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保障政策,加强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发挥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救急难”作用,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全覆盖,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做好特殊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规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五社联动社会服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示范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强化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
三是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康复型养护型养护院、失能失智老人养护院、农村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综合性殡仪服务社会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打造生态、文明、惠民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