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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通告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02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十堰慈善·五社一心·疫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十堰慈善·五社一心·疫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每个项目15万元,共10个项目实施地,总计150万元。

(三)项目采购人

十堰市民政局

(四)采购内容

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其提供心理疏导、抚慰关爱、社区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业务范围内有专业心理疏导的民非单位。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递交

请供应商在十堰民政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或“十堰志愿社工”微信公众号相关链接中自行下载(详见附件2)。本公告的通告期限为202122日至202124日。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25日至2021261700,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

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十堰市民政局慈善事业科。

四、竞争性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27日—28日,十堰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在十堰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十堰志愿社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玲;电话:0719-8117137

电子邮箱:19729794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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