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经局党组会研究,拟启动机关2020年度档案整理服务外包项目询价工作。现就询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十堰市民政局机关2020年度档案整理服务外包
2.项目实施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项目
3.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申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
3.申请单位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申请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申请单位须提供近半年(2020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企业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
5.申请单位信誉: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单位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4.询价单送达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1年 3月 29日09:00时
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
5.询价评定成交标准
本项目为询价方式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申请单位询价单报价均为唯一报价,资格条件合格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单位。
6.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 波
电 话:0719-8658610 传 真:0719-8117139
手 机:18772226868
7.报价要求:
申请单位对档案整理、电子条目录入和文件扫描等工作的单价进行报价,报价应保证三个月内有效,项目总价以项目终验时根据实际总量进行核算。
8.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
申请单位编制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申请单位资格要求相关文件;
②单位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原件。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请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后邮寄至市民政局办公室。(收件人:张波;收件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442000)。
9.报价单样式:
十堰市民政局机关2020年度档案整理报价单(样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 容 | 单 位 | 单 价(元) |
档案整理 | 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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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扫描 | 幅面(A4) |
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