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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涉及养老服务机构诈骗举报范围及方式的公告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19

为确保十堰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依法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将市民政局受理涉及养老服务机构诈骗的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予以公布,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的诈骗问题。

二、受理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收取大额预付费,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

(二)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情形。

(四)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情形。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19-8117105/8651357

         传真:0719-8117139

(2)举报网站:十堰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留言(链接:http://mzj.shiy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