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括:十堰市乡级勘界档案整理、核查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民政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乡级勘界档案整理、核查项目
2.最高限价:13万元(人民币)
3.采购需求:十堰市乡级勘界档案整理、核查服务,具体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十堰市民政局7068室。
3.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4)项明确的违法名单的承诺书(网站截图等佐证材料并提供书面声明);
(7)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十堰市民政局6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十堰市民政局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十堰市民政局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
联系方式:0179-811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