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以及《十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评估及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了十堰市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予公示:
一、3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十堰市仙桃商会
十堰市医养产业协会
十堰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十堰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十堰市江苏商会
十堰市企业家协会
十堰市大城小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十堰九色鹿水生态推广中心
十堰柳林武功院
十堰混沌美术馆
二、2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十堰市跆拳道协会
十堰市湖南商会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评估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反映情况要求内容明确具体,实事求是。联系人:陈佐青,电话:0719-811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