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鼓励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材料,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组织筹备活动的;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查询方式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经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将举报信息发送至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跨区活动的非法组织举报信息请发送至市民政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1.十堰市民政局:0719-8117122
2.茅箭区民政局:0719-8787791
3.张湾区民政局:0719-8693167
4.郧阳区民政局:0719-7222191
5.丹江口市民政局:0719-5229973
6.郧西县民政局:0719-6242897
7.房县民政局:0719-3251187
8.竹山县民政局:0719-4230660
9.竹溪县民政局:0719-2725902
10.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民政局:0719-5652448
1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务服务中心:0719-8319915
十堰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