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十堰市养老机构一至三级等级评定工作于今年10月启动开展。根据《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鄂民政发〔2024〕1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养老机构自愿申报、民政局资格审查、评定专家组实地综合评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定的养老机构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复核申请。
联系电话:0719-8117138。
十堰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