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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老年公寓姜峰阳同志获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4-27

近日,全国养老服务工作表彰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召开,民政部授予99个单位“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5名个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湖北省有4家单位被授予“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湖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武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公安县民政局、宜昌市社会福利院。

湖北省有8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支部书记、副主任熊承刚,襄阳汉江恒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襄城檀溪养老中心运营部部长黄雅昕,黄石市金山老年公寓有限公司董事长兰汉华,十堰市老年公寓党支部书记、主任姜峰阳,京山市恒源养老院院长陈浩,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主任吴庆,咸宁市通山县城市福利院养老护理员侯艳艳,潜江市泰峰康养院院长鲁晓芳。

姜峰阳,本科学历,医师职称,1999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十堰市按摩医院、十堰市老年公寓等工作,2015年3月任现职。老年公寓是市级层面所属唯一一家针对社会老人开办的公办养老机构,2013年姜峰阳主持工作之初,他大胆打破“大锅饭”机制,实行绩效改革,提升服务质量,短短三个月,将入住率由原来的65%提升到100%。2014年公寓作为全省第一批改革试点单位,他一边带领同志们深入社区,了解老人们的想法和养老服务市场需求,一边对接民营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合作模式。通过两年的探索,老年公寓引进第三方运营机构,成为全省首批“公办民营”改革养老机构,将机构运行与市场经济相接轨,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2018年,其被授予“十堰市第二批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2020年起,姜峰阳同志负责全市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他常常带着同事们一起,奔走在各个养老机构,实地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护理服务情况、老人们的生活状况等,指导各个机构提升服务水平,为老人们营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养老家园。(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