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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堰市首届金牌养老机构评选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19/2021-34829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09:18:09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丰富2021年度“敬老月”主题活动,市民政局拟开展十堰市首届金牌养老机构评选,推进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向十堰市人民群众传递新兴养老服务产业特别是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集中展示各类型养老机构品牌形象、行业水平和服务特色,进一步扩大和吸引社会关注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十堰市域范围内依法在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二、评比标准

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制定有关评比标准,从服务质量、环境设施、老年人喜爱度、行业助推力等四个维度,设定27项评定指标(详见附件),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

三、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十堰日报社具体承办,评选周期1个月,开展网络投票、机构探访、新闻宣传、专家评审等系列活动,按照专家评审得分占比70%、市民网上投票评选占比30%的比例计算最终得分。从参评养老机构中,取排名前30%的机构,评选为十堰市首届金牌养老机构。

附件:1.十堰市金牌养老机构评选细则

2.十堰日报社《十堰市首届金牌养老机构评选活动方案》



十堰市民政局      

2021年1025

附件:附件1:十堰市金牌养老机构评选细则.docx
附件:附件2:十堰市首届金牌养老机构评选活动方案.docx